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区各委办局,区各直属单位:
为了进一步加强“文化宿豫”建设,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,根据《宿豫区首届“全民读书节”活动方案》安排,为提高全民阅读参与性、互动性、积极性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,切实组织好全区“书香之家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本次评选活动为宿豫区首届“全民读书节”重要活动之一,评选活动采取推荐和自主报名的方式参加,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积极推荐本系统的“书香”家庭,各家庭也可自行报名参加。
二、评选标准
1. 家庭成员爱国敬业,崇文尚德;遵纪守法,文明知礼;家人团结,邻里和睦。全家热爱阅读,有一定的文化追求和浓厚的读书氛围。
2. 家庭藏书800册以上,内容健康向上;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;家庭每年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、报、刊等各类出版物;家庭成员能积极运用电脑或手机等新媒体开展阅读。
3. 家庭成员读书在内容和形式上与时俱进,不断创新,努力学习吸纳新知识、新文化;把阅读与学习、教育、工作和生活紧密结合,积极参加读书和文化活动;能够学以致用,通过阅读,所学知识的增加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对工作、生活、学习、子女教育等促进和帮助成果突出。
4. 家庭读书之风在邻里、乡镇或工作单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,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,具有积极广泛的示范作用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 评选小组:由区委宣传部、区文广新局、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、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小组,秉承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2. 评选流程:以单位推荐、个人自荐的方式向评选小组递送材料,由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及申报材料,评选出10个“书香之家”。评选结果在区文广新局网站上公示一周,读书节活动结束后对评选出的“书香之家”进行表彰。
四、参选要求
1. 参选家庭填写《宿豫区“书香之家”申报表》,一式二份。
2. 参选家庭的事迹材料要求真实,文字简练,重点突出,能够体现参选家庭参与评选的先进性、代表性。
3. 如有发表文章或作品、各项等级证书、各类荣誉证书、学历证书等,可附上复印件一同提交。
五、材料报送方式
请于2013年10月11日前,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广新局201室。联系人:丁玲,联系电话:84465710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宿豫区“书香之家”申报表
中共宿豫区委宣传部 宿豫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豫区教育局
2013年9 月 日
附件:
宿豫区“书香之家”申报表
一、家庭基本情况 | |||||||||||
家庭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家庭住址 | |||||||||
姓 名 | 与户主关系 | 年龄 | 学历 | 工作单位及职务 | 周均读书(小时) | ||||||
二、购书和藏书情况 | |||||||||||
购书品种及特点 | |||||||||||
家庭藏书数量 | |||||||||||
三、家庭读书先进事迹(500字左右) | |||||||||||
四、有关部门意见 | |||||||||||
推荐单位意见 |
签 章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
评选小组意见 |
签 章 年 月 日 |
宿豫区“书香村居(社区)”申报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单位名称 | 邮 编 | ||
地 址 | 联系电话 | ||
主 要 事 迹 (300字左右) | |||
乡镇文广 中心意见 |
(单位盖章)
年 月 日 | ||
区文广新 局意见 |
(单位盖章)
年 月 日 |